1.1 编制目的 1.1.1 湖南安化 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司徒钨矿以采白钨为主,现有规模为200t/d,业主拟将矿山扩大规模,明年选厂生产能力将扩大到300t/d,同时考虑到市场的需要,生产规模最终将扩大到500t/d。而目前正在使用的尾矿库即将堆满,达到了服务年限,根据生产需要,需在选厂附近修建尾矿库。按照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的设计,尾矿库选址于 山南侧沟谷。 1.1.2 根据《土地复垦规定》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的规定和有关土地复垦的政策,依据湖南安化 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化县国土资源局签定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条款,湖南安化 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尾矿库完成服务任务后组织复垦,为了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特编制本方案。 1.2 编制原则 1.2.1 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1.2.2 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1.2.3 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 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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