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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简介(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SG-001-2003)) |
1•7•1总 则 1•7•1•1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施工。 1•7•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O1-62-200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ISO法)》 1•7•2 术语、符号 1•7•2•1术语 (1)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T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进场验收:对迸人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5)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6)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7)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8)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9)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10)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必须";反面词采用 "严禁"。 (1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应";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 "不得"。 (1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宜";反面词采用 "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1•7•2•2 符号 采用国家通用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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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评论(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 |
(共有1条编辑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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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gang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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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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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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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全面、详细,条理清晰,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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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 |
(共有1条网友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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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料(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SG-001-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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